明确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严格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严厉惩处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管理。
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按照法规政策规定,逐月、按时、连续、足额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为无劳务关系或合法代理关系的职工代开、虚开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采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等手段修改职工账户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在受理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要严格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缴存及在职情况,对劳务关系不一致又无合理正当理由或虚构劳务关系的贷款申请人,不得批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和业务承办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和审核力度。对申请贷款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联合惩戒。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