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2月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6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5572073
通讯地址:365体育竞彩足球_365日博登录_365bet娱乐注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B108室
邮 编:628017
2022年12月2日作出的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昭化区文星生猪循环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广环审〔2022〕65号 |
2022.10.28 |
2 |
新建木门镇飞凤村生猪种养循环生态示范园区 |
广环审〔2022〕66号 |
2022.11.21 |
3 |
旺苍县水磨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广环审〔2022〕67号 |
2022.11.30 |
4 |
旺苍县大两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广环审〔2022〕68号 |
2022.11.30 |
5 |
旺苍县五权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广环审〔2022〕69号 |
2022.11.30 |
6 |
旺苍县盐河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广环审〔2022〕70号 |
2022.11.30 |
7 |
旺苍县天星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广环审〔2022〕71号 |
2022.11.30 |
8 |
旺苍县龙凤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广环审〔2022〕72号 |
2022.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