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3-05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 主题词 | 环境空气质量 |
2022年苍溪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生态县、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强力推进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治理,烟花爆竹禁放、臭氧污染攻坚、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方面管控成效显着。
2022年1-12月,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7%,同比改善3.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6.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全年未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优良天数率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市县(区)第一位,达到苍溪县近年来同时段最好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