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3-01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1-06 | 主题词 | 医保基金监管 |
政策宣传与曝光警示相结合。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发挥全县定点医药机构主阵地作用,将宣传工作常态化,通过标语、展板、海报、网络媒体、小折页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医保政策法规、监督举报电话、监管成效等内容,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苍溪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曝光,敲响无形警钟,旨在警示提醒。
事后监管与事前防范相结合。通过大数据疑点筛查核实、举报核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抓好事后监管,同时,将监管关口前移,针对医疗费用增速过快、DRG结算异常的医疗机构,采取实地调研指导、约谈、发书面提醒函等方式,指问题、查原因、添措施,防患于未然。2022年共重点调研指导医疗机构5家,约谈医疗机构20家次。
本地监管与三方协查相结合。提升监管质效和规避不利影响因素,在本地监管的基础上丰富监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将基金监管引向深入。2022年共引入第三方机构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7家。
查处违规与信用评价相结合。引导定点医药机构树立诚信意识、主动自我规范意识。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常规监管,一手抓诚信建设,通过信用指标采集、导入医保信息系统自动评价,对全县2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待评价结果“出炉”后,将把评价结果与医保管理的激励惩戒措施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