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3-01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1-05 | 主题词 | 职工医保 |
2023年1月1日起,苍溪县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正式实施。一是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的普通门诊纳入报销范围,对全体参保对象实行共济保障,互助共济既可提高参保人待遇保障水平,又可提升基金使用效率。二是减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账结合”参保人员,退休前个人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2022年全市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2.8%划入个人账户。“单建统筹”参保人员,退休前后都不划入个人账户。个账划拨减少的资金,通过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得到有效补偿,实现全体参保职工“大共济”。三是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拓宽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费用,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小共济”。职工医保人员门诊医疗费按年度设置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政策范围内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职工门诊共济保障,为民之所愿,惠民之所利,既为有常见病看病需求的参保人员扩大报销范围,减轻就医经济压力,又提升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下一步苍溪县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共济”功能使用,提升政策知晓率,让参保职工享受更为暖心、贴心、用心的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