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2-080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2-19 | 主题词 | 医保 |
⑴事前现场评估。组建评估小组开展现场检查,重点评估运营时间、服务能力等内容,对不符合医保定点要求的医药机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符合定点要求的医药机构规定时间内纳入医保协议管理。⑵事中集中约谈。针对未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情况,约谈存在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建立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登记管理药品名称、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⑶事后严厉查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地址等信息,对反映的问题、举报线索快速核查、及时处理,针对交通肇事、打架斗殴等外伤责任事故骗保行为,由医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对重点案件移交法院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