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2-078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2-12 | 主题词 | 河长制 |
⑴一体审批。设立市区同城一体化服务大厅窗口,建立河(湖)“同城通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实行“一窗受理、市区通办、无差别受办”,并按“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划分责任区域,明确南河、清江河等4条主要河流由市水利部门审批,其他区域涉及河(湖)审批事项由区水利部门审批。⑵联动管控。建立市区联动、刑事司法衔接等3项协同监管机制,专项打击侵占、破坏水事违法行为;与毗邻县区签订协同监管协议,对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⑶统筹治理。以市区协同管理的重点河流为主,实施城乡防洪工程、水利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开展岸线修复、岸线绿化等4项长效治理,并打造近月湖、栖凤湖等5个精品水利风景旅游景点,以保护性开发巩固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