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22-0718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1-16 | 主题词 | 环境 |
⑴分类治理工业源。对重要环保设施使用企业实行跟踪维护,倾斜资金支持易污染行业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改造,并建立重点企业应急减排生产清单,重污染天气开展错峰生产。⑵综合治理移动源。采取“分段、动态、定期”综合模式治理移动源污染,划分重点时段执法监管机动车排污问题,动态开展废气排放专业抽测,定期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核查不透光度、K值环保指标。⑶扩围整治扬尘源。对施工工地、拆迁现场等5类重点区域,落实常态除尘抑尘措施,并将周边道路、绿化带等公共设施纳入协同治理,落实配套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