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8032/2022-077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昭化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1-03 | 主题词 | 保障特殊时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⑴充分发挥预警监测作用。全面应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功能,对反馈监测预警对象信息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和人员,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今年以来,全区新增低保家庭1130户,因重病、重残实施“单人保”273人,特困人员11人。 ⑵加强急难生活救助力度。对因受高温干旱极端天气影响、疫情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低保、脱贫人口中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1-8月,全区共实施临时救助262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19.48万元,其中:因高温、疫情影响救助42人,发放救助金11.2万元。⑶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严格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时足额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系统拨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两残”对象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144.29万元。同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低保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26.13万元,实施低保、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170.09万元,切实保障特殊时期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