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2-081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9-06 | 主题词 | 实体经济发展 |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县属国有企业着力做好2022年房租减免工作,切实应对疫情影响,帮助承租户渡过难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彰显国企担当。
(2)积极鼓励汽车、家电、建材、家政、餐饮、电商等行业协会积极开展促销活动,使用县属国有企业经营场地开展促销活动的,减免场地使用费。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组建融资难、融资贵攻坚克难小分队,常态化开展“入企问需、入企问诊”活动,积极举办政银企对接会,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为企业融资提供帮助,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5)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