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2-051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主题词 | 工业用能 |
(1)加快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做好交通运输、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持续开展落后产能排查,将新排查落后产能纳入计划任务并实施,实现落后产能动态“清零”。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推进既有公共建筑,特别是城区老旧小区等节能改造。促进交通领域低碳发展,优化运输结构调整,科学调控运力﹐及时更新淘汰老旧车船,加大节能环保车型的推广力度。
(2)深挖工业节能潜力。开展“专家问诊+节能监察”专项行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重点行业及重点用能设备节能诊断,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一对一”指导督促企业开展节能改造,促进企业深挖节能潜力,推动企业不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推动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腾挪能耗空间。
(3)发展高质低耗工业项目。聚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轻工制造产业等,加快延链补链强链,做大产业集群。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实施。引进一批新型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项目,大力发展天然气下游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