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2-015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主题词 | 农资打假 |
一是严格把好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关。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门店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农资下乡“忽悠团”、上门推销式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严查游商游贩兜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规范农资经营市场秩序。二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对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种子、农药、肥料质量的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经营未经审定品种、未获引种批号乱推乱引行为、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宣传、未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或档案不完整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经营农药、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执行农药采购和销售台账制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登记证、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经营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