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954/2012-00191 | 公文种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市招商局 |
发布日期 | 2012-10-24 | 主题词 | 四川省招商引资政策(第三部分 招商引资工作程序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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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招商引资工作程序
一、办事项目与期限
2000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软环境。省政府各部门共清理出行政审批项目2395项。经省政府决定,先后分8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60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4项,不作为审批项目130项;经省人大公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2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269项(其中由国家设立的1194项)。与外来投资者生产经营、生活保障有关的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得到了清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涉及项目核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土地使用、外汇管理、海关备案等。
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时限作了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一般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天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延长时间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天,并要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二、“一站式”服务
我省着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于2001年10月成立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省级部门所有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目前,工商、质监、税务、国土、商务、海关、外汇、商检等57个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受理窗口,服务范围涉及审批项目880多项,基本涵盖了外商及省外投资者办企业的所有事项(联系电话及网址见附件1、附件2)。2003年,我省电子口岸审核工作和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已全部纳入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行,电子口岸事宜一般不到半天就可以办结。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还专门设立了“投资服务窗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咨询,并无偿为在四川省工商行政机关进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代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外商及省外投资者如遇到问题还可到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的值班窗口寻求帮助。
三、企业设立程序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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