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宣传引导。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动配合,组建3支宣传工作组深入乡镇、学校、企业开展城乡生活治理专题培训,讲解《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内容。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培训30余次,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覆盖群众2万余人。
⑵完善设施。以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垃圾收运设施投入力度,不断补齐农村生活垃圾设施短板。目前,已建成垃圾压缩中转站8个,为乡镇采购垃圾清运车10辆,新建垃圾分类设施1000余套,形成“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移、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机制,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
⑶严格督导。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察组,每月对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情况、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督导,并将督查情况通过通报反馈;建立清单制考核体系,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年终考核,引起各部门各乡镇重视,各项指标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开展督查12次,发现环境卫生问题5处,均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