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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 2013-10-14      来源: 广元新闻网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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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额度最高40万元、发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1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已正式实施。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4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9月12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已提升至40万元,其中将夫妻只有一方(或单身职工)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夫妻双方都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从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


            “适当上调公积金贷款上限,可最大限度满足职工购买住房的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行差别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上调10%,为首套房基准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上月下旬正式实施


            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主要涉及两种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本省内其他城市购自住住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省内其他城市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市辖区以外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到广元购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所购房屋必须是自住住房,且符合目前的限购政策;申请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一年,且近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申请之前无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满一年;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异地贷款必须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套数证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受理。如遇限购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此外,异地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格的30%;异地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格的50%。如遇首付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异地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将参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记者 刘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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