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川北地区,由于受到多年以来的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最近演绎了一出姐姐为了给不能生育的弟弟留下后嗣,竟然让自己的丈夫给弟媳播种,最后落得个弟弟和自己都家破人离的境地。
1983年3月,早年丧父的武萍出嫁到了乔强家中,3个月后,武萍年迈的母亲又去世。老人在去世之前拉着武萍的手恳求女儿一定要把年仅12岁的弟弟武明抚养成人并成家立业,将武家的“香火”传接下去,武萍便把武明带回夫家生活。1995年9月,在武萍的帮助下,武明与范琼结婚。但是,范琼婚后数年未孕,经检查才知武明不能生育,且多方医治均未痊愈。武萍着急之际,突然想到自己的丈夫,在经过一段时日的思虑过后,她便提出让乔强为范琼“播种”,并对武明、乔强和范琼逐个说服。很快,范琼便顺利地怀上并于1999年5月生下了“武明的”小孩。在一大家人还未从喜悦中间回过神来的时候,新的矛盾就接踵而至:乔强一如既往地呆在范琼处不回自己的家,范琼也继续留住乔强而不要武明近身,武明无奈就外出打工,武萍为使乔强回心转意便冻结其所有经济来源致乔强也随即外出。2000年3月,范琼向法院起诉要求乔强、武明和武萍抚养小孩,法院判决生身父亲乔强支付抚养费用并在武萍处强制执行。2003年3月,乔强从外面回来,未到家便向法院起诉,以自己与武萍之间已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法定应当离婚情形,请求依法判决与武萍离婚。武萍接到法院送达的应诉法律文书后失声痛哭,但悔之已晚,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公正判决。 (广元日报社)